易携带的粉盒——完事大吉,就差明早打包袱上路了。
第二日一早,真是老天也知道我的心情不错,天高云淡,不冷不热。
我向店家娘子请辞,顺带托她在见了那位梅先生后,代我告个别,那娘子颇为讶异的看着我说:“姑娘难道不知道,梅先生一早已结了房钱离开了?”
离开了?我猛猛地吃了一惊,心里一跳,搞不清为什么十分的不舒服,转念一想,是自己先要离开的,怎么反倒有些不满意对方?
就算那家伙是不辞而别,但那是他的不礼貌,我不需在意的,我们只是短暂的缘分,这缘分让我轻而易举的得到了一大笔路费,老天待我还是不薄的。
于是在老板娘的依依不舍中离开,虽然处了不短的一段日子,但我估计她更不舍的是我们离开后,也许很难再遇到像梅无艳那样的金主了。她在他身上似乎赚得的不仅仅是一千两,言谈间早已透露她侍候我的费用都是另外计算的。
我也压根不愿去想,自己真到了北方,找到了千百年前自己家乡的所在,是否能够如愿地打开时空之门?哪怕只有一线希望,我也得先去试试,而且有希望就有动力,它会让我在这个空间里更有活下去并好好活下去的信心,我要先找到那个湖的所在地,我从那儿来,也应该能从那儿回,我必须这么告诉自己……
这个时代再怎么让我有吃惊的地方,但它的本质还是变不了的,就说这一路行来,交通的落后让我这个典型的都市人险些磨破了一双脚。
尽管我穿着一双很舒适的平底布鞋,尽管我在现代是个体育高手,尽管我没有缠着小足走路是四平八稳,尽管我在出发时已做足了心理准备,但现在我不得不有些挫折感地坐在路旁的石头上发呆并休息。
原本想雇辆马车的,只是很不巧的,镇上唯一一家牲口店里的所有套车都被租了出去,而且已是三天没有空闲了。
如果还想租的话,得再等几天,说什么最近海岸上有队商旅刚刚从海外回来,把他们店里所有能拉的车都租走了,包括所有能站的牲口也牵去驮货物了,害我有钱无处雇,只是兴叹自己的运气还没完全逆转,还是很倒霉。
我当然不肯坐等车队回来,当然要用自己的11路公车去赶路了,并且想着能赶到下一个镇上,再寻家店租一辆又快又好又舒适的马车来慰劳自己。
只是这里不但交通工具不发达,连道路也不平坦易行,要么是石块遍布,要么是泥泞曲折,最好的也只是高低不太平的黄土路,真是想念那铺伸平直的柏油路!
加上自己不熟悉路线,更谈不上了解这个时代的任何情况,虽然想买张地图好减少些走冤枉路的可能,但无奈的是,偏偏就是找不到卖地图的所在。
我揉搓着发酸的腿,脱了鞋,心疼地看着自己脚底的水泡。
显然我所处的位置还在这个国家版图的边荒地带,虽然沿海,但我深信绝对要比那丝绸之路好走百倍,可是在我整整走了两天之后,所路过的地方都是些小村小集,连那个怀珠镇的一半也比不上。
每次夜宿也是深怕错过宿头,不是赶在日落前连跑带跳地紧走几步好寻处客店,就是在不到傍晚时就得投宿,因为走一处都会打听下一处的远近,太远的,只能提前投店了。
这种无所适从的慌恐绝不像小说里写得那么浪漫、有趣。
孤身一人,还揣着大把银票,要紧守财不露白,还要尽量让自己不惹人注意。
所以自己在一离开怀珠镇后便寻处无人的所在,用买来的化妆盒,精心且刻意将自己描绘,并且总结上次的经验,只在脸上点了不多的几颗痣。
真是感谢,好价钱买来的好东西,不但不容易见水糊妆,而且效果更加逼真,比黄豆还大的痣横在脸上最醒目的两处位置上,一路行来,是自己的后顾无忧,就算大剌剌和许多人躺在大通铺上呼呼大睡,那些人也不愿多看我一眼。
为了安全,更为了不使自己显得有钱,我夜里都会选处多人住的屋子,好在每个小镇,好厢房没有,便宜的通铺倒是不少,外出的老女人也不少(似乎没几个比我年青的女子在外投宿),夜里挤在一起,难免恶心,但恶心比起危险,我还是选择恶心。
抬头望望,天色还早,根据两天来的经验,那些人所说的下一个镇的距离,就算我走三步退两步,也应该能够在天黑前赶到。
我得稳稳计量着,不能出了些许差错,自己得保护自己。
我在这个世界里没有可以依靠和能保护我的人,突然想起梅无艳。
他说过可以送自己一程,自己拒绝了,不是没有犹豫过,只是自己是普通人,不能和那种刀尖里打滚的人混在一起,他一出现就是凶仇和追杀,和他在一起难保不被牵连进去,浪迹江湖的刺激可不是我想要的,我只要平平淡淡、安安分分地生活,但现在这种生活被一次莫名其妙的郊游给彻底毁了。
烦乱的想着这些,心情变得恶劣,穿好鞋子站起,发现天在不知觉间竟有团团乌云滚来,来得很急,眼看要把一场大雨下。
我连忙抽出那把花高价买来的伞,希望它不是绣花枕头,能派上用场,然后抱在怀里,开始踏上征程,笑了笑,还真得能称得上是征程。
狂风骤起,豆大的雨点像石头一样砸下来,我顶着风,举着伞,开始后悔为什么买这么不实用的伞?
伞蓬平平,怎么遮得住雨,只是这秋日的雨为何却来的这样猛烈?就算是换把普通的伞恐怕也抵不住狂风斜吹进的雨点,这时更需要一件蓑衣,自己怕它太笨重麻烦而没买呀。
在少见的大雨中,我的头被吹得生疼,眼睛模糊地辨认着方向,想在这一片天昏地暗中找到光亮。
不知道顶着风逆行了多久,久得让自己浑身湿透的身体都有些麻木了,我突然发现了灯火,那是蜡烛发出的光,但这点光已成了我黑暗中的导航灯,我兴奋地打起精神,一步步挪过去,看到了摇摆的“酒”字大风幡,高兴的知道自己来对了,这是一家客栈。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,转载请保留!
[正文:第九章 黑店]
“嘭嘭嘭”地敲响门,门几乎是立刻地应声开了,我看到一张女人的脸,她有些讶异,但很快把我让进去。
进到屋,感觉温暖,吐了口气,发现屋子里还有一个人,一个枯瘦的高个子男人,他的眼神让我在第一时间发现了他,盯地让我很不舒服。
“这大雨天的,姑娘一个人赶路吗?”关上门的女人绕到我面前,热心地递出一块干爽的毛巾。
我不太清楚自己脸上的妆是否又被糊掉了,刚才自己也在很刻意地把伞挡在脸前,反正遮不了多少雨,不如就拿来挡迎面的风,另外重点保护我的脸。
我用那块毛巾擦拭着头发,而衣服紧裹着身子,粘粘湿湿的,很不舒服,尤其那个男人的眼神,让我很不自在。不过他的眼神怎么像在看一条死鱼一般?莫非我的痣仍在,让他觉得很恶心吗?
“姑娘?”女人见我没回应,端上一碗热茶。“来,喝下去热热身子,然后再洗个热水澡,换身干爽的衣服。”
我接过碗,不得不再看她,这个女人,嗯,如果我不是现代人,平日见多识广,如果光看她的脸,没见她一身布裙,我也会错以为她是一个男人的。
她的脸很宽,颧骨突出,精瘦,眼暴突,有些凶恶,身形也很高,高得结实精壮,长手长脚,很有力气的样子,但语气间豪爽热情,让我在这暴风骤雨的天气中感到一丝温暖。
仰头灌下一大口,呛得咳了出来:“酒?!”
她见我吃了一惊,哈哈大笑,“姑娘,这雨势又急又大,你全身湿透,如果不来点酒热热身子,万一着凉受了风寒,岂不是不值得?必竟天气秋凉了,小心才对呀!”
我很不喜欢酒,也从不饮酒,尤其是烈酒,但好意难却,只能尴尬地笑笑,不过,随着那一大口烈酒的下肚,腹部也确实升起一股暖意,渐渐袭上全身。
“谢谢。”不得不道谢。
“走吧,先去洗个澡,换件衣服。”她笑嘻嘻地当先引路,我见那个男子已进了一道楼梯下的布帘后不见人影,便有些放松的随她上了楼,进了一间屋子,转过一道画屏,屋里赫然摆着个大木桶。
“这是咱家平日住的屋子,咱也总在这儿洗洗身子,今日遇上这状况了,只能借给姑娘用用了,就怕姑娘你嫌弃呀。”
“感谢还来不及,怎会嫌弃?”我有些不好意思。
“那好,姑娘先等一会,咱让那当家的烧点水,去去就来。”她磕了门离去。
我环目打量,很快地找到一面镜子,发现痣仍在,如果画在顺着头发流下的雨水经过的地方就会现形了,我趁这会补了补妆,见化妆盒避水性也很好,果然一分价钱一分货。
在我的惊讶中,那妇人一手提一只桶进来,一热一冷两桶水被她像拎小鸡一样注到大木桶里,看起来毫不费力。
她看着我笑:“咱家虽是妇道人家,但打小做惯了粗活,力气也是生来的大,姑娘先洗吧,床上是套我年前的衣服,大了宽了,也就凑和着穿吧,等你的衣服干了,再穿不迟。”然后她离去,屋里暂时是不会有人了。
我将门闸上,再检查了屋中各处,确定没有什么暗洞之类的小孔,而窗子也合得严严,于是放心地躲到屏风后,用最快的速度洗去一身粘腻,换上那套大的像旗飘的衣服,重新妆点自己的脸面,正准备开门下楼,敲门声响起。
打开,仍是那妇人,她进来后满意的将我从上到下看了一遍,才放下手里的拖盘,“饿了吧?来,先吃点东西,这雨看来一时半会停不了,吃饱了睡一觉,明早雨停了再赶路。”我侧耳听,门外仍是风狂雨急。
“谢谢,大嫂开门做生意,临别一定付上银两。”我学着电视上学来的样子,双手抱拳以示谢意,我做不来侧身的屈膝礼,觉得折了女人的尊严,这个还能做得来,不致太污辱自己的女性地位。
她第三度离去,来来去去只看过她与那男子两个人,难道这店里的客人都守在各自的屋里不出来?我有些疑惑,但一闪而过,外面阁楼间与楼梯道上黑漆漆的,我不也愿意呆在有灯火的屋里?
慢慢的吃着那盘小菜,还有两个馒头中的一个,又将那碗小米粥渐渐吞下,混身觉得疲累,眼皮也渐渐阖拢,只觉得自己太瞌睡了,太想睡了,也难怪,自己整整赶了两天的路,只靠一双腿在走呀……是什么滴在自己脸上?湿答答的,莫非屋顶渥雨?迷迷糊糊间,我想伸手拭去脸上的水滴,却感觉手像被什么绑住了,挣了挣,只觉得越发的紧,疼痛也随之而来?
这一痛,使我惊醒,因为我再犯困,也明显感受到自己的四肢正被大幅度地拉开,就像秦时的酷刑——“车裂”一般,而且手腕脚踝处应该已有了勒痕,难道我也被四匹马车拉了开来?
念头闪过,我的眼已睁开,一道亮光,就在头上,明晃晃的,而我看到的这一幕让我恨不得不曾醒来。
曾看过不少恐怖片,有《电锯杀人狂》,也有《人皮客栈》,还有《人肉叉烧包》之类典型的以屠人为主的片子,里面的场景无不是黑暗慑人、阴森恐怖,加上音象效果,往往从不在白天看,提着心脏看过后也不会再看第二遍,除了可怕,还有恶心。
然而,这一刻,我身处的地方,让我的心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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